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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1. 公示基础信息
公示事项:2026年市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
公示数量:7家绿色工厂
发布单位: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示时间:2026年6月4日 — 2026年6月10日
公示性质:市级绿色工厂名单公示
政策依据:《市工信局关于印发<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呼工信节综字〔2024〕15号)
2. 评选流程
本次市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过以下环节筛选确定:
| 环节 | 责任主体 | 主要内容 |
|---|---|---|
| 企业自愿申报 | 申报企业 |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申报,编制申报材料 |
| 旗县区初审推荐 | 旗县区工信主管部门 | 对本辖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书面征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 |
| 市级专家评审 | 市工信局 | 组织专家对初审推荐企业进行集中评审 |
| 择优确定公示 | 市工信局 | 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入选主体,面向社会公示 |
3. 申报条件回顾
根据2026年4月1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6年度市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创建的通知》,申报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 条件类别 | 具体要求 |
|---|---|
| 评价标准 | 符合《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25)要求 |
| 合规性要求 | 近三年未发生安全、质量、环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
| 管理体系建设 | 建立并实施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 发展规划 | 明确绿色制造管理层职责,制定绿色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 |
4. 日常监督与动态管理
各旗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的日常监督,将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名单和原因及时报送市工信局。
同时,鼓励绿色制造名单单位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宣传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 政策背景
本次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旨在:
| 目标维度 | 具体内容 |
|---|---|
| 完善体系 | 持续完善呼和浩特市绿色制造体系 |
| 工业降碳 | 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
| 梯次培育 | 依托市、自治区、国家级绿色制造梯度培育机制,为择优申报自治区级绿色制造示范储备优质主体 |
| 示范引领 | 发挥示范企业标杆带动作用,引导全行业挖掘节能降碳潜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