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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1. 项目基础信息
项目名称:大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 (EPC)
招标编号:HBDW-202603SZ-008001001
项目业主(招标人):湖北顺山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大悟县新城镇李柏冲
批准文号:悟发改环资[2024]298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5.85%)+ 企业自筹(44.15%)
合同估算价:2148.7万元
2. 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 项目维度 | 具体内容 |
|---|---|
| 技改定位 | 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排放处理工艺的基础上进行提标改造 |
| 新增设备 | 布袋除尘器、SCR脱硝设施、湿法脱硫设施、GGH烟气换热器、SGH蒸汽换热器、增压风机、雾化器、脱酸塔、进出口烟道、刮板机、PLC控制系统等 |
| 预期减排效果 | 年颗粒物减排量9.918吨、氮氧化物减排量81.414吨、二氧化硫减排量8.011吨 |
3. 计划工期
总工期:180日历天
设计工期:30日历天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4. 投标人资格要求(核心门槛)
| 资格类别 | 具体要求 |
|---|---|
| 设计资质(满足其一) |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 施工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财务要求 | 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任意1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完成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
| 项目经理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5. 联合体投标要求
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牵头人:联合体成员自行协商确定
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6. 评标与定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
7. 重要时间节点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7日
预计发包时间:2026年3月30日
正式招标: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启动
8. 项目背景信息
大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是“鄂北大别山废弃物能源利用化项目”的核心组成部分,该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用地面积约157亩,包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园区公用配套工程 。本次提标改造项目旨在进一步降低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要求。
9. 联系方式
| 角色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
| 招标人 | 湖北顺山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付鑫 | 0712-7228789 |
| 代理机构 | 湖北省弘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黄燕燕 | 18162820532 |
10. 重要说明
本次公告为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正式招标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启动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潜在投标人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招标人/代理机构反馈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