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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公示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公示期:2026年6月30日—7月6日
新增企业数量:39家(A级、B级及绩效引领性企业)
评定依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2026〕2号)
分批次与级别构成:本次公示的39家企业分为第一批和第二批。首批主要为B级和引领性企业,第二批则涵盖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在级别分布上,B级企业占绝大多数(约28家),A级企业共3家(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湖南瑞和冶金石灰有限公司、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绩效引领性企业约8家(多为水泥制品企业)。
行业分布:覆盖的行业类型较广,以水泥(水泥制品)、工业涂装、铸造、包装印刷为主,同时涉及工程机械整机制造、砖瓦窑、石灰窑、家具制造、再生铜、人造板制造等。
地市分布:共涉及11个市州。其中长沙市入选企业最多(14家),其次为湘潭市(8家)、郴州市(5家)、株洲市(3家)、常德市(3家)、益阳市(3家)、衡阳市(2家)、岳阳市(1家)、怀化市(1家)、娄底市(2家)、湘西州(1家)。
获得A级、B级或引领性评定,意味着企业在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排放管控、监测监控水平、运输方式等方面达到了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这类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或降低应急减排停限产比例,并减少监督检查频次,体现了“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差异化管控原则。
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可降级:若发现企业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在复核、监管中发现不符合绩效指标要求、存在恶意环境违法行为,或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降级处理。
可升级:企业完成深度治理改造、绩效水平提升后,可以提出变更申请,重新评定级别。
从近两年湖南省的绩效评定情况来看,A级和B级企业的数量在稳步增长,反映了湖南省重点行业整体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4年全年新增A、B级及引领性企业共计89家。
2025年第二、三批单批次新增即达153家,全年增量明显。
2026年第一、二批新增39家,延续了推进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