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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1. 基础信息
文件名称:美丽江西建设“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4日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5月14日 至 2026年6月14日
文件性质: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政策依据:国家有关规划计划和《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
2. 规划定位
该规划是江西省“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领域的专项规划,主要阐明全省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 。
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
3. 规划目标
(1)2030年目标
到2030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美丽江西建设取得重要成果 。具体包括:
| 目标维度 | 核心内容 |
|---|---|
| 绿色低碳 | 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
| 固废治理 |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
| 生态系统 | 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 |
| 环境安全 | 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
| 治理体系 | 适应美丽江西建设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 |
| 标志成果 | 建成一批美丽江西建设标志性成果和实践样板 |
(2)2035年远景目标
| 指标 | 目标值 |
|---|---|
| 生态环境 | 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
| PM2.5浓度 | 下降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 |
| 生态系统 | 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巩固 |
| 治理能力 |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
4. 重点任务板块
规划围绕六大方向部署重点任务 :
(1)持续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坚战
强化“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综合治理
持续推进长江共抓大保护,巩固“化工围江”整治成果
实施鄱阳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
开工建设鄱阳湖水利枢纽
接续实施长江、鄱阳湖重点水域十年禁渔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和整治提升
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
(2)持续深入打好净土提升攻坚战
深入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适时开展第二次江西省土壤污染状况普查
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推动建设污染土壤转运“白名单”机制
(3)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提质增效
升级省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平台
强化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建设和“一码贯通”全过程监管
健全医疗废物“平急两用”处置模式
(4)强化重金属、尾矿库风险管控
开展重金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对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实施排放总量控制
严格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环境准入,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强化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
开展尾矿库污染状况动态评估和监控监测预警
(5)深入开展新污染物治理
持续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
建立并动态更新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污染源清单、生态敏感点清单
强化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管理
将新污染物管控要求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6)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碳达峰碳中和:确保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碳足迹管理:聚焦铜材、稀土、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陶瓷、家具等重点产品,推动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
碳普惠与自愿减排:建立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储备库,拓展核证自愿减排量多元化应用场景
气候适应: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将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纳入规划环评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