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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为推动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和运行,生态环境部批准发布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HJ 274—2026)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一、标准基本信息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工业园区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数据采集与计算方法等内容,适用于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可作为生态工业园区的评价依据,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建设成效评估的技术依据,也可作为其他相关生态工业建设咨询活动的参考依据
标准起草单位包括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山东大学、上海大学
二、修订历程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6年,2015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三、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增加了基本要求;
重构指标体系:将指标分类修改为减污降碳、发展质效、创新驱动、生态引领四大类,评价指标分为必选指标和特色指标;
优化指标限值: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 274—2015)基础上,考虑分类分区指导,更新部分指标,修改部分指标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