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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1. 基础信息
文件名称:浙江省全国碳市场企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政策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等
2. 政策背景与总体要求
本《实施方案》是浙江省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推进碳市场企业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聚焦发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民航、造纸等碳市场覆盖行业企业,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2030年总体目标:
全省碳市场企业单位产品碳排放基本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企业碳配额盈余能力全国领先
履约率保持100%
推动碳市场企业实施降碳项目500个以上
削减碳排放1600万吨以上
2026年阶段性目标:
实施降碳项目100个以上
削减碳排放200万吨以上
对纳入交易的发电、长流程钢铁、水泥企业率先开展碳绩效评定工作
3. 核心任务体系
(1)碳市场企业绩效提升
| 任务 | 核心内容 |
|---|---|
| 实施企业碳绩效分级管理 | 分行业碳绩效分级管理,分A、B、C三级。A级企业打造行业标杆;B级企业提升绩效等级,提高碳配额盈余水平;C级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2026年对发电、长流程钢铁、水泥企业率先开展碳绩效评定 |
| 推进“一企一策”降碳改造 | 指导企业制定降碳方案,明确降碳路径、项目安排和绩效目标 |
| 提升企业碳排放管理水平 | 建立健全内部碳排放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提升数据统计核算基础能力 |
(2)各行业降碳目标分解
| 行业 | 降碳目标 |
|---|---|
| 发电行业 | 推广高效燃烧、智能调控技术,实施低碳化改造,度电碳排放平均降低1.5% |
| 钢铁行业 | 开展富氧燃烧,提高废钢比,推动余热余压回收利用,长流程吨钢碳排放平均降低5% |
| 建材行业(水泥) | 开展余热发电,实施原料燃料替代,吨水泥熟料碳排放平均降低5% |
| 石化、化工行业 | 优化原料结构,实施能源替代,推广CCUS技术,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降低20% |
| 有色行业 | 实施绿电绿氢耦合 |
| 造纸行业 | 推动用能设备更新、生物质能替代 |
| 民航行业 | 加强精细运营管理 |
(3)碳市场企业监督管理
| 任务 | 核心内容 |
|---|---|
| 强化数据质量监管 | 实现企业数据质量控制方案、月度信息化存证、年度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核全覆盖。每年开展碳计量审查100家以上。综合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常态化开展碳排放数据抽查复核 |
|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 每年选取20%的履约企业开展检查,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
| 数智赋能碳市场管理 | 开发全省碳账户平台碳市场管理应用,建立企业降碳项目库,实现项目统一入库、绩效核算、动态管理、全程溯源。开发企业碳排放月报模块,开展月度速算 |
(4)碳市场企业服务保障
| 保障维度 | 核心内容 |
|---|---|
| 要素激励保障 | 整合设立省级工业技术改造政策资金,每年支持降碳项目50个以上;加大环保节能专用设备税收优惠;对碳绩效A级企业优先给予能耗指标、排污权指标等要素保障 |
| 科技人才支撑 | 每年支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10个以上,围绕绿色能源、生产工艺优化、减污降碳协同和CCUS技术等方向开展攻关;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
| 绿色金融创新 | 用好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投放低成本碳减排领域专项贷款;推进碳排放权、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绿色金融产品开发;到2030年,降碳项目投融资规模累计达到200亿元 |
(5)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 机制 | 核心内容 |
|---|---|
| 加强组织实施 | 制定省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全省碳排放权交易活动 |
| 强化督察考核 | 将碳市场企业履约和降碳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美丽浙江建设考核;纳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 |
| 落实闭环管理 | 构建“省统筹、市落实”工作格局,分年度、分行业、分设区市制定碳市场降碳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 |
| 加强宣传教育 | 面向地方主管部门和碳市场企业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推广降碳典型案例 |
4. 政策衔接
本《实施方案》是浙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前发布的《浙江省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若干举措》、《浙江省“十五五”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形成衔接配套。
浙江已在全国率先建设碳市场数据质量监管模块,全省129家发电企业完成碳排放关键数据在线接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开展数据交叉验证与动态预警。全省已建立覆盖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众多领域的全域碳账户体系。本《实施方案》将进一步深化碳市场企业数字化监管,推动碳绩效分级管理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