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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6年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申报工作关键信息

2026-05-15 1

山东省2026年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申报工作关键信息

1. 基础信息

  • 通知文号:鲁工信绿发函〔2026〕7号

  • 发布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日期:2026年5月14日

  •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

  • 政策依据:《山东省绿色制造单位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鲁工信绿发〔2024〕105号)

  • 数据基准:申报单位提供的有关主要数据指标以2025年度的数据为准

2. 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类别

省级绿色制造单位包括以下三类

类别说明
绿色工厂实现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制造业企业
绿色工业园区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不低于45%的工业园区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行业影响力大、产业链完整、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企业

3. 申报条件

(1)绿色工厂

条件类别具体要求
基本条件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申报层级应为市级绿色工厂
平台得分要求属于53个重点行业的企业平台得分应不低于60分;其他行业应不低于70分
负面清单近三年不得有未正常经营生产、环境污染事故、安全质量事故、偷税漏税、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

(2)绿色工业园区

条件类别具体要求
基本条件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工业增加值占比原则上不低于45%
申报层级应为市级绿色工业园区
平台得分要求推荐申报的园区平台得分应不低于65分
负面清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安全等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条件类别具体要求
基本条件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
申报层级应为市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绿色工厂要求原则上本身应为绿色工厂
得分要求推荐的企业得分应不低于本地现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平均水平
重点行业电子电器、机械、汽车等3个行业企业,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通用评价要求进行评价

4. 评价标准

类别评价标准
绿色工厂53个重点行业企业按照相应行业标准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25)进行评价
绿色工业园区按照平台政策解读的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进行评价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电子电器、机械、汽车行业按相应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其他行业按通用评价要求

5. 申报流程与平台操作

(1)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

操作事项具体要求
申报平台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
操作路径选择“绿色工厂(梯度培育)”或“绿色工业园区(梯度培育)”进入填报
材料要求不需要提交纸质版报告,在管理平台上进行申报填报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学习资源管理平台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

(2)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操作事项具体要求
材料要求按照原评价要求提交纸质版自评价报告或第三方评价报告
报送地址邮寄至省工信厅绿色发展推进处(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

6. 申报材料要求

(1)数据真实性要求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旦发现数据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征求意见要求
各市工信局要充分征求当地发改、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

(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材料
需按照评价标准要求提交纸质版自评价报告或第三方评价报告

7. 动态管理要求(针对满3年单位)

针对2023年度的省级绿色制造单位(已入围国家级的除外),需进行动态管理

事项具体要求
评估要求依据新标准要求进行全面评估
填报要求提交动态管理表(盖章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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